关于建设辽宁省山东商会总部基地相关事宜的通告
2019年新年开始,是辽宁省山东商会围绕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年。
▲辽宁省山东商会与沈抚新区签订总部基地建设协议
2019年1月18日,辽宁省山东商会与沈抚新区签订了建设辽宁省山东商会总部基地大厦项目,正式落户沈抚新区。商会本着抱团取暖,优势互补,行业及产业整合,实现聚阵效应的原则,更好的服务于辽宁地区商会会员企业。根据政府相关要求和辽宁省山东商会办公会会议决定,为辽宁地区会员单位、新注册公司山东人士、祖籍山东人在辽的企业及全国山东商会成员准备在辽发展企业建设商会总部基地,地址位于辽宁省沈抚新区(沈阳市伯官大街与沈抚大道区域)建设地域性、标志性商业办公场所。为实现商会集体办公,树立山东人在辽的形象,享受区域性优惠政策,准确掌握会员企业的办公用房需求,做好具体申报登记和分配工作,现将相关申购(内部会员单位)事宜通告如下:
▲辽宁省山东商会召开会员办公会会议
▲办公会会议纪要
一、商会总部基地建设管理及面积:
1、组建商会的项目部,与沈抚新区进行谈判,确定基地建设土地的位置,确定商会投资额的建筑面积。
2、商会总部基地建设面积约为4.5万㎡。
▲辽宁省山东商会总部基地布置图1
▲辽宁省山东商会总部基地布置图2
▲辽宁省山东商会总部基地布置图3
▲辽宁省山东商会总部基地区域位置图
二、结合实际商会综合建设成本价格,让会员单位提前享受到后期成长空间和优美环境:
1、申购单位范围为辽宁地区、新注册公司山东人士、祖籍山东人在辽企业及全国山东商会准备在辽发展企业,会员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并加盖公章,详细填写《企业单位申购表》,之后将表格邮寄至辽宁省山东商会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必须将公司迁址商会总部基地办公经营开展业务,同时享受沈抚新区的相关政策。
▲沈抚新区总部基地政策
2、对未加入商会的申购单位,需提交入会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取得合法商会资格后,方可申购。
3、申购会员单位不得将购买资格进行炒卖、转让或充中介。一经发现,取消其相应的申购资格,并将对应的房屋进行重新分配。申购单位己交纳的申购款,扣除总款项的5%作为违约金,其余余款退还申购单位。
4、对商会多年来做出特殊贡献的会员单位有优先选房资格。
5、申购单位通过商会审核后,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彩)到辽宁省山东商会正式签订申购合同。按照合同约定,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购款项打入商会专用账户,逾期未将申购款项打到专业账户者视为自动放弃。
▲辽宁省山东商会沈抚新区总部项目投资协议
本通告以公开方式向各位会员单位发出,敬请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辽宁省山东商会在法律范围内拥有对本通告的最终解释权。
商会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D座2号门市。
联系人:姬广友 牛晓庆
联系电话:13840027771
商会办公电话:024-86851618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D座楼下东侧门市2号 邮箱:lnsdsh@126.com
邮编:110032 辽ICP备14007156号-1
电话:024-86851218-601 024-86851618 传真:024-86851618 商会QQ群:143060673 秘书处QQ:243818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