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山东企业商会秘书处

 

    辽宁山东企业商会秘书处是商会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和办事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实施商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商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商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商会全年活动经费的预算和执行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全面工作,下设金融服务部、法律服务部、宣传服务部、保健服务部、文化交流部、经贸信息部、外联服务部、会员服务部、等几大部门。拥有金融服务中心、法律维权中心、媒体运营中心、医疗保健委员会、文化艺术委员会、经贸信息中心、交流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八大服务平台,可为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秘书处职能包括:

(一)负责商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设施设备、办公用具的采购、登记、保养;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

(二)负责商会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及管理;

(三)负责会员管理、联络、信息宣传、服务维权等工作安排,按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负责商会工作规划、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文件的起草,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本商会印章的使用、管理;

(五)协调商会内外关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各兄弟商会及会员单位联系,进行上传下达,协调会员单位各项任务;

(六)负责商会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

(七)负责商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向监事会汇报财务情况。

(八)完成理事会决定和会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和分支机构的拓展;负责会费的收取及管理。

(十)负责商会的宣传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商会刊物和重大活动、信息专刊;负责建立维护网站,构筑起相互交流、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平台。

(十一)负责搜集和交流经济信息;维护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兄弟商会、社会各界的联系;

(十二)负责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负责掌握了解会员的需求、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负责聘请如法律顾问、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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